夜色渐深。
顶层的复式公寓,落地窗外灯火人间尽收眼底,低垂的夜幕却是静悄悄的,隔音玻璃效果太好,恨四周太寂寥空旷,让结冰的空气快要实质化了。
柔软的白炽灯里藏了无数把刀子,刺眼得厉害,一下一下地往程一鑫的眼窝里飞去。他垂眸瞥向她细白的皓腕,想永久圈住。一贯的嬉皮笑脸实在绷不住了,眸子里分明是她,却总浮光掠影般闪过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的亲密过往。
男人问出这种问题,挫败感很强烈。
问完果然很后悔,唯有亲密的人能说出伤人伤己的话。
程一鑫宁可换个轻松愉快的段子,也不想泄露出令人狰狞的嫉妒感。
然而,心底总有个声音在呐喊,承认吧,你就是嫉妒。被分手之后的过往折磨,就像未愈合的创口里生了脓,长了蛆,腐蚀着健康的血肉,在五脏六腑里灼烧着,以为总会好起来,可拥有她越多,越痛恨曾经失去的那一部分。
金潇轻笑一声,“你凑近一点,我告诉你。”
一记响亮的巴掌抽在程一鑫脸上。
他肤色白,平时能看见血管,现在毫无疑问红了,留了个显眼的巴掌印。
金潇是货真价实地抽,程一鑫能闻见嘴里的铁锈似的血腥味,半张脸麻了,被她打甘之如饴,控制不住下意识骂了声,“操。”
金潇轻轻松松看向他,“你还敢骂我?”
程一鑫没正形,她爱他这种性格,他是俗世里最出彩的混子。
其他人的市侩和玩笑,总透着一股阴森,买卖不成随时翻脸,他不一样,他的搞笑是永远不会急眼的大男孩气度。
她说,“这一巴掌,是替我以前打的。”
当时拿把刀捅死他的想法都有了,金潇快恨死他了。
凭什么啊,得知她家境就想分手,生怕她是颗甩不掉的牛皮糖,耽误了他的青春。仿佛在他心里,她和白池莉差不多,无理取闹的富家女,拿他当解闷玩具。
程一鑫是个很泾渭分明的人,他一面和其他人一样,嘴里调侃着富婆我不想努力了,待价而沽,出卖尊严,好像为了挣钱天经地义。一面谈及些感情就要了他命似的,数他的梦想最值钱,三层楼的手机店,还不是背着她出手了炸弹机和赃机。
现在是理解了,程一鑫当时表现出来的,或许是一种信任破碎的受伤感吧,防备心很强。理解归理解,仍恨他这般轻浮,这些不该成为他放弃感情的理由。
金潇心里不爽快,字字刺耳,“你凭什么认为,分手以后我会高高兴兴投入别人怀抱?”
字字诛心,“程一鑫,我有心啊。”
难得有程一鑫说不出来话的时候,他沉默片刻,拉过她的手。
他一双手漂亮得像艺术品,实际上天天被螺丝钉和胶水打磨,掌心和指腹尽是一层薄茧,磨得金潇片刻失神。
挫败感是递进的,累积的,眉头蹙紧了。
程一鑫将她的手紧紧握住,夹在他粗糙的双手掌心之间,被顶在他额间,任由他迷茫颓然地低下头,想藏在阴影之中。气息呼呼进进,洒满了她冰凉的手腕,最后深深叹气,声音哑然,“所以,分手以后发生了什么?”
“你说出国?”
“嗯,为什么。”
金潇平静道,“没什么理由,我挂科了。”
本硕博连读又不是路边的大白菜,高考完不代表轻松放飞,挂一次科即取消直博资格,挂两次取消直硕,等于普通本科班学生。
程一鑫倏地抬头。
金潇刻苦勤勉,怎么会挂科,分手对她有这么大影响。
他刚想说什么,她讥讽一笑,“你以前不是总说我,‘好学生也会这样’,事实证明我确实不是什么好学生。”
“那段时间,我特别厌恶手机,知道自己学不下去,干脆转专业了。”
“还有你说的,分手快乐去跳伞冲浪,没错,是我。”
程一鑫说不出话。
他摩挲她指尖,愧疚得不能自已,觉得一句道歉太轻了。
金潇看了看窗外,眼窝子浅了,尽量保持语调平稳,“高三的时候,我是挺感激你的。如果不是你,我应该会和我父母抗争到底,坚决不学通信工程。和你在一起期间,我学的挺快乐的。所以分手的时候,还回去了,扯平了,你没必要为此感到遗憾。”
金潇最开始有多不想学通信工程,程一鑫是知道的。
高三时候逃了晚自习,宁愿来夜市上听他吹牛逼,大概是他的悲惨成长经历,让她唏嘘过后有了珍惜的想法,愿意去顺应父母期待,去承担家族的责任。
程一鑫终究是欠了她。
他伸手搂过她,在她腰间收紧力道,开口道,“我突然有点庆幸。”
金潇不知道他葫芦里买的什么药。
甩了个疑惑地眼神。
“被打了一巴掌,好歹不用被你看出来,我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。”
“……”
金潇接话,“不用谢。”
见金潇真要转过脸来看他。
程一鑫捏着她下巴转回去,“别看我了。”
他说完,沙发微微弹起,他起身站在窗边,落地灯映照出落寞的身影。
“是我对不起你,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人,我自己烂,身边人更烂,从来没想过能和你在一起。”程一鑫望向蚂蚁般大小的车辆,“如果不是你,我根本不会看见30层的风景。”
而且时至今日,他还狭隘地认为她,出国是因为另一个男人。
是他自我保护的退路吧。
在意志薄弱的时候想一想,说不定又是一次重蹈覆辙。
程一鑫吐了口胸前闷着的浊气,明明都出了大世界,还是成为他自己最讨厌的那一类吊丝,满嘴喊着女神,却满肚子柠檬水,说女神爱高富帅不爱舔狗。
他再回头,脸色不再难看,眼神不再扭曲。程一鑫真是有天赐的清俊五官,身在俗世,却不庸俗,身在沟渠,却不阴暗,棱角干净,笑容耀眼。
他低头用下巴蹭了蹭她额头。
“让我抱一抱。”
“我困了。”
两人齐声开口。
程一鑫笑得愈发肆意,在她面前弯腰,“上来。”
金潇踢了拖鞋。
趴在他硌人的后背上,不算厚实,骨架宽阔,家居服荡来荡去。最近每天跑步,程一鑫倒长了些肌肉,胳膊、腿和背上,稍微重了十斤,差别不大,总归没那么瘦骨嶙峋,看着有男性的活力。
最后他们相拥在床上,他从后面抱着她说话,下巴搁在她柔软的颈窝里,同样的沐浴露香气,混杂着男人的醇烈和女人的馨香,有不一样的化学反应。
程一鑫指尖绕了她一缕头发,想明白了才开口。
“你知道吗,遇见害怕的事情,我就爱往坏处想,暗示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“比如说当年,我爸走了,我妈说留在深圳给他要抚恤金。两年了我妈都不回来,经常联系不上,还让我深圳。我当时想的是,我妈会不会要抚恤金失败,被丢去传销组织里了。”
“所以高考前,我去了一趟,得知她另攀高枝,还是我爸当年的包工头。我心想她平平安安就行,就接受了。”
程一鑫自责道,“所以,现在我不猜了。”
“我想知道你出国后的,怎么过的?”
“你讲给我听吧,好吗?”
他松开她那缕头发,掌心滑落下去,覆着她的手腕。
金潇感觉被凉凉的金属硌着,她低头,他还没摘下来那枚闹着玩的圣诞礼物雪花手链,粗糙劣质的金属早就褪色磨花,拴在橡皮筋一样的绳子上。
“好。”
金潇想了想,该如何去讲。
她在本硕博连读资格取消以后,学院有两条路走,第一,重读大一,所有学分重修,第二,直接转院。当初瞒着父母学的双学位起了作用,她哪里是不想读硕博,是不想读通信工程了,转到数字媒体艺术专业。
那段时间她精神状态很差,失眠,瘦了一大截。
怕情绪失控随时落泪,从宿舍搬回公寓住。没过几天,又嫌公寓太冷清,更容易半夜想起他,木木地抱膝坐起,把他发的朋友圈翻来覆去地看。
她总想再去问问程一鑫,家世又不是她能决定的,哪怕不需要她伸出援手,总不至于非要分手。
可惜理智告诉她,不必再找了。
她不是没找过,最后那天去大世界商城里找程一鑫,他的淡漠显而易见,说完不是一个世界的,转头对顾客迎来送往,生怕撇不清关系耽误了他的生意。她还知道他躲着她,程一鑫不再在他们学校替人晨跑了。
脑子里想起来两年来相识相爱,程一鑫是她青春最浓墨重彩的一笔。她再也不会遇见一个男生像他这样,言语不羁,肆意打破隔阂。他不怕她的疏离感,不嫌她假正经,不背地里腹诽她,对她释放出不需要回报的善意,读懂她的一切喜怒哀乐。
想起来高中时候方好好曾经说过她,小火慢炖肯定不行,她需要猛火重锤。
锤完了呢,他就跑了。
后来方好好陪她住了几天公寓,看闺蜜难受的样子,没少骂程一鑫。甚至怪到自己身上,觉得没陪金潇去大世界,害金潇结识了不靠谱的社会青年。
转了专业,本以为会被父母严厉指责,谁知他们都很轻飘飘。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来说,一路顺风顺水固然好,倘若不能,后面总有大把以金钱换时间的方式。
金潇明白,当一个人放弃了自己,别人是能看出来的。
没过多久,正好有个2+3的项目。
法国对她来说不陌生,少说去了三五次了。
父母建议她出去散散心,就算暂时不学通信工程专业,千银未来总归是她的,手机事业不能放下,拜托伍迪有空带一带她。
她喜欢手机完全是因为程一鑫,彻底失去了兴趣,完全不想碰手机。
作为法国长大的华裔三代,伍迪骨子里早就摒弃了国内那一套人情世故,自洽,冷血,孤傲,反正各自应付几句父母罢了。
直到那次WOOD系统新品发布会上。
伍迪不止创新手机电脑系统,还热衷于资本市场的腥风血雨,那段时间他以合法但不甚仁义的手段将一个供应商做破产了,收购入WOOD公司旗下。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别人成了丧家之犬,不知道怎么把匕首混进安保检查的,冲进伍迪休息室里,试图白刀子进红刀子出,让运筹帷幄的优雅贵公子尝尝咖啡之外的苦味。
金潇依然是身体快过脑子,三两下把进一米九的欧洲大汉放倒了。
伍迪还没来及叫安保。
几个人呆滞了。
包括金潇自己,擂台上揍过人,没揍过真拿着匕首的实战,凭本能替伍迪擒拿格挡,没想到能这么轻松。
后来那个暑假,为了防止这种事件再次发生,她在伍迪身边过的。
伍迪喜欢独处,然而为了自身安全,捏着鼻子在彪形大汉和娇俏美人之间选了一个。
出于回报,伍迪对她的照顾,从应付双方父母,变成了向她倾斜顶级资源。
她感兴趣的时装设计,她喜欢的体育赛事,金腰带级别的搏击教练,甚至他闲来无事,还愿意给她亲手打磨飞镖和弓箭。
金潇没拒绝。
伍迪有天才的设计师灵魂,改变不了他商人的本质。
以伍迪这样的眼界和能力,他安排的活动,很对金潇胃口。环法骑行比赛,他还去现场给她加油。他有外国人式的度假习惯,他日光浴,她冲浪,他飞机驾照年检考核,她正好去跳伞。
他们之间捅破了窗户纸,是在去北欧看极光的时候。
伍迪说,你不会以为我做这些,是因为乐于助人吧?
金潇是有一刻犹豫的。
不再是初恋的青涩,她明白一个男人不会平白无故付出,不会再有程一鑫这样的人了,撩她当白撩,她追他还躲。
她揣着明白装糊涂,目光迷茫,问难不成要她回报什么利益?
伍迪每年向公益事业捐很多钱。
外界说的他人帅心善,不染世俗尘埃。
于他其实是合法避税。
金潇理解。
想起来刚出国的时候,每晚从学校图书馆回公寓。
路过闷热和老鼠四处逃窜的地铁站,有个常年在那卖艺弹吉他的小帅哥,清瘦,一双手漂亮,喉结凸出,锁骨深凹,银链子,烂T恤,破洞牛仔裤。法国人很爱抽烟,他一根接一根地抽,平常弹吉他时候,不忘放一支烟放耳朵上夹着。除了眼睛是蓝色的,其他一切都很像程一鑫,很社交牛逼症,卖艺卖得极其讨喜,她站久了,他凑上去问她想不想弹。
和伍迪时间刚好,金潇不再矫情。
因为她发现自己渐渐不再从别人身上想起来程一鑫,仿佛那场青春期的感冒彻底好了。学了喜欢的专业,在设计一途崭露头角,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她热爱的一切。
伍迪是良师益友,令她慢慢拾回了对手机的兴趣。
以另外一个角度,外形工艺的设计。
伍迪像黑暗航行中的灯塔,他和程一鑫一样,有自己的生存哲学。
金潇第一回在一个人身上读懂信仰的力量。
伍迪是纯粹的工业崇拜和资本崇拜者,他沉迷机械和技术,改装电子设备为他所用。他不爱跑步,却热爱马术。热爱赛车,考了飞行驾照,他热爱一切驾驭工具,征服资本,他是天生的顶级玩家,在他钟爱的赛道里发光发亮。
金潇开始思考自我。
除掉一次失败的恋爱经历,她做什么都挺轻松的,但完成一项别人羡慕不来的事情时,成就感很浅薄,维持的时间更是短暂。
伍迪确实有种贵公子的雍容矜贵,从不庸人自扰。对于金潇的感情经历,他不吃醋,说她经历太少,失败感太过于难得,才念念不忘初恋。
他用了句古语表达对她的信任——“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”。
金潇哭笑不得,恋爱哪能跟排兵布阵相比。
回国前,伍迪问过她,愿不愿意留在法国。
他们两家的事业紧密捆绑,如果她愿意,他有专业团队打理,可以将千银的全部控制权牢牢握在她手里。
灼热的呼吸洒在金潇的脖颈之间,身后属于男人的宽阔胸膛起起伏伏。
程一鑫平时段子不停,此刻安安静静。
她清了清嗓子,“喂。”
程一鑫又气又无奈,一声长长的喟叹,“弹吉他的小哥帅吗?”
“帅,”金潇对这点毋庸置疑,“天生的金发,卷卷的。”
程一鑫不说话。
金潇胳膊肘戳他,“吃醋了?”
程一鑫闷道,“你看都看了,我能怎么办。”
“以前那么多女顾客,都没少看你啊。”
程一鑫掰过来她脑袋,“我缺女顾客吗?我缺的是你,以后只能看我。”
吃她看地铁帅哥的醋,却不敢再提及另外一个男人。
程一鑫喉头滚动,像被死死压在了雨季的山体滑坡之下的一条狗,湿漉漉的泥水灌进呼吸道里,绝望窒息,说不出话。
嫉妒么。
不如说是无力,他曾经猜测过,金潇离开了另外一个男人,或许他们之间相处得不好。
没想到仅仅是因为金潇想靠自己的努力,不想依附在强者的怀抱里。
程一鑫不懂,他有什么值得她爱的呢。
出于她的垂青,年少时的眷恋,初恋失败的耿耿于怀。
金潇不知道他所想。
勾着他指尖,他现在指缝里没有黑泥了。
竟然有点怀念曾经,程一鑫故意张牙舞爪吓唬她的模样。她会笑着叫着往后闪躲,生怕他糊她一个黑手印,其实他哪里舍得呢,最后落在她脸上的一定是他柔软的薄唇。以前是没条件,夜市摆完摊,收完东西累得要命,程一鑫直接拎着矿泉水瓶子,蹲在路边搓洗一番。紧接着,他开着那辆叮咣响的破车,趁着学校宿舍门禁之前,骗她下来搂搂抱抱。
金潇问他,“分手之后,你呢?”
他?他希望从未分手,从未离开过她,完整地拥有她过去的五年。
大世界里第一眼见她,喜欢上她。
分手最后一面,他身无分文,初见时的店铺都兑给别人了,期望她永不回头,不要看见他的狼狈不堪。
“我?”
程一鑫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没了她的世界,他就像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。
很普通啊。
上次跟她交待过了,既然她想听,程一鑫详细说了说。
转了店,卖了车,早上躲着她不想去跑步,白天不用去大世界坐班了,晚上没车没办法去夜市摆摊。
干脆天天在家打游戏,昼伏夜出,要么不吃饭,要么暴饮暴食,反正他胖不起来。有一天心血来潮,翻墙回体校看看,结果体力太差了,翻了一半,腿软到掉下去闹出动静。值班老师刚好是以前带他短跑的老师,恨铁不成钢,让他测了一遍体能和速度,自从他练体育以来就没这么差过。
金潇疑惑道,“可我记得,分手以后你还发了很多卖手机的朋友圈啊。”
那时候她天天视奸他朋友圈,总想读出点他黯然神伤一面,谁知道他依然在大世界里风生水起,生意兴隆。
程一鑫自嘲一笑。
从床头柜上捞了手机过来,“要么,你自己翻翻。”
金潇起初不理解他要她翻什么。
这些不都跟她看见的一样吗,没有什么她看不见的内容啊。
程一鑫提醒她,“你看有人评论吗?”
金潇愣住。
有点颤抖地点开可见范围,果然,就她一人。
一个人的独角戏,惟妙惟肖。
不知道他怎么坚持下来的,演得真像啊,就为了劝退她。金潇心里被揪着,太疼了,指甲掐进他肉里,好像没二两肉,就他手背上一层皮,低声抱怨,“你有病啊。”
程一鑫仿佛感觉不到疼痛,“是挺有病的,每次发,我就想你啥时候删了我,解脱了,彻底死心了。”
金潇:“……”
又想给他一巴掌怎么办。
金潇叹气,“我有点后悔。”
程一鑫搂在她腰间的手愈发用力,“后悔没留在国外?”
他目光游离,差一点就会彻底失去她。
金潇噗嗤一笑,“我后悔信了你的鬼话,没回大世界再看一眼。”
就知道他在说谎。
看见店换了人,那她掘地三尺都会找到他,问个究竟。
他们还会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吗?
可惜没如果。
过去的过去,已然成为伤疤,在感情的阴雨天里各自刺骨疼痛。
程一鑫苦笑,“那时候真不想在你心里惨败。”
金潇问他,“后来呢?”
她想知道他如何振作起来的。
程一鑫的振作,有运气成分。
先被体育老师点醒,他开始攒钱,换了个学校替人跑步。没钱折腾二手手机,就接单上门维修手机,在每间学校的校运会、文化节之类的活动上摆个小摊凑个热闹。
几个月后,齐天和他的小弟们自作孽不可活,进去了。
被偷的手机早被卖了,但警方处理了他们,那笔款回来了,给了程一鑫重新开始的勇气。不就是几年奋斗从头再来么,灰头土脸地从大世界滚出来,打起精神再杀回去。
以前说的那句“不要迷恋哥,哥就是个传说”是有道理的。
想起来金潇说的,以前店离厕所太近,程一鑫下血本盘下来位置好的铺位。大世界商城里的人,以为他未曾离开过。顾客还在,只要够勤恳,披星戴月归,慢慢资金又转起来了。
程一鑫渐渐习惯了没有金潇的生活,却没有忘记她说的话。
开哥不再能控制他,随着不碰赃机炸弹机,口碑越来越好,攒下稳定客源。他从开哥底下艰难讨生活的小破店主,变成了指缝里漏生意又教技术给别人的师傅。能扩张店铺的时候,想想以前三层楼高的豪言壮语,又想起来他们的感情仅毁在几万块债务上,程一鑫不再一腔热血,静待羽翼渐丰。
周遭忽然暗下来。
原来深夜已至,她的智能家具太智能了,有自动熄灯的时间。
金潇懒得研究,程一鑫毕竟每天跟电子产品打交道,拿着说明书,查了英语词典挨个设置的。因为好几次两人话没说完,直接累得睡着了,次日醒来发现灯还开着。
像一团轻快的乌云,将他们裹挟进去。
气氛瞬间旖旎起来。
程一鑫揉了揉她脑袋,在黑暗之中倾身向前,摩挲着她的后颈和脸颊。他胡茬微青,带起一阵战栗,最后吻落在她小巧的耳垂之上。蜻蜓点水一吻,她还没缓过神来,耳垂再次被吮住,他手心在抚摸着她的手腕,她细皮嫩肉,起了层鸡皮疙瘩。
程一鑫声音哑了,气息肆意流动,“还想听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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